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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妒忌挥利斧 芒果园里连杀四人获死刑

发布时间:2015年4月8日  来源: 平邑县律师     http://www.pyxlaw.com/

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确保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营造良好的旅游、投资、生活环境,4月13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名连续杀害四人的故意杀人、盗窃罪犯郑学功执行死刑。

  罪犯郑学功,男,汉族,1971年4月5日出生,河南省许昌县人,小学文化,农民。

  2010年1月21日晚,郑学功在三亚南田农场长岭队被害人万某的芒果园里,因不满万某对其疏远而与被害人袁某交往,为报复他们,持斧头连续杀死被害人万某、袁某、陈某、刘某四人。杀人后郑学功又窃取刘某钱包一个(内有人民币1000余元)和陈某的人民币25100余元、港币260元、蒙古币100元、卢布10元等财物。同月24日,逃至河南许昌的郑学功在亲属陪同投案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

  罪犯郑学功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郑学功杀人后窃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还构成盗窃罪。郑学功仅因情感纠葛,持斧头连续杀害四人,并窃取被害人财物,犯罪情节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郑学功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三亚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被告人郑学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罪犯郑学功不服三亚中院判决,提出上诉。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判处罪犯郑学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亚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4月13日将罪犯郑学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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