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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角色发生了什么变化?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来源:
平邑县律师
http://www.pyxlaw.com/
2005年5月1日之前,交警是作为专门的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职权来处理,对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作出认定的。这个职权排斥国家的司法管辖权。
现在,交警在道路过程中,服务的色彩更浓厚。经过4个月来对新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理解,公安部门已经把交警的角色定位为及时取证、作出专业认定,交警不再是赔偿争议的当然处理机关。赔偿的问题由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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