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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伤残就业补助金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来源: 平邑县律师     http://www.pyxlaw.com/

工伤赔偿: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帮助工伤职工再次就业一次性发给的补助金;伤残程度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够为帮助工伤职工再次就业一次性发给的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用以弥补工伤职工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一定困难而给本人造成的一定损失。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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