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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酒驾,同饮者要"连坐"?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7日  来源: 平邑县律师     http://www.pyxlaw.com/

  摘要:济南交警出台新规,明确对“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一律追责”,引起广泛热议。很多网友对济南交警重拳出击严惩酒驾违法行为的魄力表示支持,但也有网友担心这一规定有“连坐”之嫌。有关专家表示,酒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除了要严厉惩治外,更要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



  惩治酒驾新规引热议
  为严厉惩治酒后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出台一系列措施,包括对酒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在媒体曝光,对醉酒的驾驶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建立酒驾人员相关信息“黑名单”,提供给保监会、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一律追责等。
  措施公布后立即引起热议。其中,“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一律追责”的规定,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众多争议。在新浪微博15日开设的关于“你怎么看济南规定司机酒驾同饮者将被处罚”的微博投票中,截至当天16点,已有4200多名网友投票。其中,49%的网友表示支持,认为同饮者劝阻酒后驾车体现社会责任;46%的网友表示反对,认为对司机酒驾同饮者追责要于法有据;5%的网友认为“不好说”。
  支持者认为,同饮者劝阻酒驾既是对朋友关爱,也体现了社会责任,对交通事故减少有促进作用。 网友“16度阳光的天使”说:“同饮或同车不劝阻是对自己以及大众生命安全的漠视,对己对酒驾者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再者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
  “如果和醉驾司机在一起明明知道他喝酒了,还不劝阻,这不是知法犯法吗?和藏赃物,藏犯罪嫌疑人是差不多的啊。”网友“谢深宇”留言道。
  而反对这一做法的网友则认为,这一做法缺乏法律依据,难以认定和执行,并有“连坐”嫌疑。
  网友“静若寒山”说:“酒驾是坚决禁止的,但是同饮者被处罚,难道同饮者对酒驾者有监护责任?这不是连坐制度吗?成年人自己有判断能力,那以后酒驾,是不是卖酒的,倒酒的,都要惩罚?”
  网友“遥韩”也认为:“劝阻违法犯罪行为只能是一种道德义务,永远不应成为一种社会责任,更不应成为法律义务。”
  “同饮者追责”合不合法?
  对于“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一律追责”的含义,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解释道:“与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一起饮酒,没有履行劝阻义务的人员,公安机关一律依法进行询问,并通过技术手段甄别其是否也存在酒驾行为,如果存在,依法追究其责任。”
  “如果没有酒驾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应尽到劝阻饮酒后驾车而没有履行的,将当事人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加强教育,打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这位负责人表示。
  【碰撞】
  支持者——劝酒体现社会责任
  这里所说的同饮“追责”,并不是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而是一种批评教育,起到警示作用。
  现在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作为同桌饮酒者,如果明知有这种违法行为发生,却不加以劝阻或制止,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往大了说就是社会责任。尤其是那些醉驾的,本身意识就不怎么清楚了,当然需要同桌饮酒的人负起责任。
  反对者——“连坐”应有法有据
  从道义上讲,确实应当劝阻开车的同桌者不要饮酒,或者饮酒后不要开车,但这不该是法定的义务。驾车者都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果别人劝阻了,他不听怎么办?
  同桌饮酒者对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在国内外都有类似的案例。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如何来判定和追究同桌饮酒者的责任,关键是要于法有据,让当事者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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