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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售合同变更价格 避税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9日  来源: 平邑县律师     http://www.pyxlaw.com/

  昨日,世华地产法律部的王先生表示,该案件已经由法院做出判决。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切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王先生经过查询告诉记者,买家刘先生确实是世华地产的员工。但王先生表示,国家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地产经纪人不能买自己公司代理的房产,如果严先生不服判决,可以再上诉或者另行起诉。
  昨日,刘先生称自己不是世华地产的员工。“我买了房子后,6月份都过户了,而且也付给了他钱,但他却迟迟不肯交房。产权过户大半年了,他还在折腾。别说我不是世华的员工,就算是,买房后我已经付给他钱了,他不交房,让我白供了几个月的房,让人气愤。”
  对此,严先生表示,之所以当时没按时交房是因为案件在审理,而且自己质疑合同的合法性。严先生表示,去年12月7日,自己拿到了这笔款项的最后一笔1万多元。“如果不打这个官司的话,可能拿不了这么多。”
  避税合同陷阱多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地产经纪人告诉记者,房产交易中最普遍的避税做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以租待售。但一旦房价在租期大涨,房主可能毁约不再出售房屋,租了几个月的买主的利益将受到损失。第二,擅改底单。原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将失去,新合同也成了瑕疵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都将面临权益无法保证的问题。第三,改低交易价格。高价买卖低价报税属于虚假交易,虽然买卖双方都可以从中占点小便宜,但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二是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会比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
  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倩明认为,原告提出的撤销合同无法进行。“虽然这份合同已经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但买卖的行为本身已经发生,除非原告认为被告在买卖中有欺诈行为。否则,合同无法撤销。”
  贺倩明表示,避税合同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有风险的。买卖双方必须在买卖行为中注意合同的每个细节,包括附件的内容,要认真对待,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避免签订类似的合同。而从房产中介行业本身来说,在目前洗牌和行业不景气的状况下,加强行业自律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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