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动态

男子仨月发30万条垃圾短信 被以诈骗罪判刑6年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7日  来源: 平邑县律师     http://www.pyxlaw.com/

     仨月发30万条垃圾短信,他被判6年

  这是郑州首例发垃圾短信获刑案

  如果你收到莫名中大奖短信,这八成是个骗局。陆某在三个月内,发送30多万条诈骗短信。昨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这是郑州首例因发送垃圾短信被以诈骗罪判刑的案件。

  1978年出生的陆某家住郑州西郊,无业,平时喜欢上网。2010年,陆经朋友介绍加入了一个叫“快速致富”的QQ群,并开始学发垃圾短信。后来,他购买了电脑、短信群发设备、手机卡。

  设备到位,第一单活也上了门。“第一桶金”赚到手,陆某很高兴。陆某的表弟吴某也对此有了兴趣。在表哥的帮助下,吴某也开始群发垃圾短信。

  经法院查明,截至去年4月案发,陆某共发送诈骗短信30多万条,吴某发送诈骗短信近24万条。

  主审法官孙玉明说,随着手机普及,垃圾短信也泛滥成灾。去年3月,最高法院专门就此行为做出司法解释,对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诈骗短信的行为做出定性。其中规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均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孙玉明认为,陆某、吴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6年、5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8000元。(河南商报王红伟)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平邑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5391758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