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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带孩子偷做亲子鉴定 法院予以采信

发布时间:2016年2月4日  来源: 平邑县律师     http://www.pyxlaw.com/

  父亲带孩子偷做亲子鉴定 结果法院予以采信

  案情:

  重庆万州的李小木(化名)与小芳(化名)结婚后,生下一个孩子。在一次常规体检中,李小木发现孩子的血型与他和妻子的血型不符,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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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故:

  李小木带孩子偷偷地到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去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跟李小木没有血缘关系。他将小芳告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20多万元。

  判决:

  小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孩子,违背夫妻间必须忠诚的义务,存在过错,应当对李小木的损失进行赔偿,故判决准予他们离婚,小芳赔偿李小木各项损失3万余元。

  点评:

  李小木带孩子去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重庆市大坪正街162号长乐楼八楼:电话:023-61613666)做亲子鉴定,虽然并未征得小芳的同意,行为上欠妥,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所做的鉴定结论,系正规的合法的鉴定中心做出的科学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法采纳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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