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5月7日电(通讯员张岩 蒋文涛)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从快批捕了高某等11人的特大毒品犯罪(毒品犯罪量刑标准)团伙。
2010年11月,高某伙同周某、王某在临沭县临沭镇一民房内,购买制毒设备和原料,通过网络学习研制冰毒的方法,研制成功后,三人于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先后去上海及河南等地,从杨某手中购买制毒原料苯基丙酮133公斤,秘密制造冰毒12公斤。三人还先后从宁某、任某等人手中购买冰毒进行贩卖,获利100余万元。
现此案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兰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