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玉律师,平邑县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一、民法典的夫妻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有什么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二、结婚的条件
必须满足的条件为: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三、结婚程序
结婚程序的流程: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颁发结婚证。
在结婚之后,如果经常会遇到另外一方限制本人的社会活动自由的,一般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请求对方停止这种行为。因为在民法典中,夫妻双方都是有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的,另外一方没有办法干涉。
一、如果离婚了还是有人过来要债怎么办
离婚后有人讨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讨债人提供债务证明,如果不能证明借钱或者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拒绝讨债人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处理
关于离婚时双方债务的处理,首先要区分其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如果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就需要用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如果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就需由个人财产偿还。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对于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婚后欠款,共同财产又不足以清偿的,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协议如何清偿,达不成协议时可以申请法院判决。
此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后,有人向一方追讨债务的,当事人应该要求讨债人提供债务关系的证明,如果不能证明有借款或者夫妻共同债务事实,当事人可以拒绝讨债人的请求,不承认要承担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