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玉律师,平邑县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那么具体的工伤鉴定在那里鉴定呢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整理了下列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工伤鉴定机构及职责如下:;
1、县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及其职责范围: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及其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级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及其职责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级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及其职责范围: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实行地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处理各县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总之,应对在哪里进行工伤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在哪里进行工伤鉴定的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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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损伤。
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伤残等级,但是,对器官损伤的鉴定要等到临床手术后修复创伤、伤口愈合以后进行,一旦临床上治愈或好转,就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总则部分规定:“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职业病损伤。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致残不一样,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内科伤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很难有准确的医疗终止期,所以,职业病没有一个最佳的评定时间,只有一个相对的评定时间,而且进行伤残评定之后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评定那样基本稳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此有如下规定:“本标准所列各类血液病,内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变化,对已进行过评残,经继续治疗后残情发生变化者应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评级。”鉴于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一般不存在医疗终结问题,所以在执行此标准时,应每l一2年鉴定一次,故鉴定结果的有效期为1—2年。
从上文的阐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要是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的话,那么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这笔费用,要是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或者没有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的话,则这部分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在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况下,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