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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时间怎么算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2日 Tags: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时间怎么算,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来源: 平邑县律师     http://www.pyxlaw.com/

 王希玉律师,平邑县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时间怎么算

  现代社会道路宽敞众多,而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拥有汽车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因而现在的道路上车满为祸,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就容易引发交通纠纷,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时间怎么算今天,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时间怎么算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这种情况的起算时间比较容易确定,也没有太多的争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争议也非常大。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96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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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司法救济的有效期间,超过此期间,权利人即失去法律的保护。因此,如何确定期间的起算对权利人至关重要。那么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呢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今天就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实务中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会采用以下几个时间节点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其依据是《民通意见》第168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交警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交警部门的调解不再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但法院仍要求当事人在起诉时必须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没有认定书的,法院不予受理。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 30 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之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收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4、治疗终结之日。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而法律上就更无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无法界定具体时间。实务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但是伤残评定之日虽然以确定,但是有些受害人有内固定手术,在伤残评定时尚未进行二次手术,诉讼时效又该如何确定,实务中还存在以二次手术终结时间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的情况。


  5、肇事司机逃逸并在上述时间之后查明的,从确定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人和肇事人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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