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玉律师,平邑县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一般来说,如果出现了合同纠纷的,双方可以先尝试一个谈判解决,通过谈判的方法使合同进行相应的一个了解,如果通过合同谈判还是不能够解决的,往往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他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合同谈判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合同谈判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项交易的完成包括意向沟通阶段和谈判签约阶段。在意向沟通阶段,双方经过前几轮的相互探测、摸底,对要达成协议的目标,如产品交易中的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投资,项目中的利率、期限、宽限期等有了较为清楚的了解。在谈判签约阶段,双方主要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谈判目标,涉及实质问题。
2、以法律形式确保双方交易的有效性。谈判标志着双方合作的开始,也为交易提供了可能性和保障性。双方对谈判中的合同条款都十分慎重,决不轻易许诺、妥协。此外,合同谈判都是正式谈判,场合正规,气氛严肃。
3、合理配置合同谈判专业人员。
合同谈判必然涉及项目技术性条件设置、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在谈判过程中优化人员配置,能够更好地保证谈判工作的效率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快速推进,其中律师为合同草拟、审核、谈判的专业人员,具备充足的法律专业知识、合同谈判以及纠纷处理的实践经验,因此,应充分发挥律师在此过程中的作用。
4、合同要具备生效要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签署合同的目的是形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只有生效的合同对双方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有效性包括签署人要获得授权、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二、解除合同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
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重大误解如何解决
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同谈判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的相关知识,如果需要通过合同谈判的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在现在生活中几乎随处都可以看到广告的身影,广告对于人们的宣传作用是相对比较大的,而且影响人们的生活,对于医疗广告,很多朋友可能并不太清楚医疗广告,要注意一下具体的管理办法,那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全文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全文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第三条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并严格按照核定内容进行广告宣传。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六条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所有制形式;
医疗机构类别;
诊疗科目;
床位数;
接诊时间;
联系电话。
至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淫秽、迷信、荒诞的;
贬低他人的;
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纠纷处理方法是什么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
当事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患沟通办公室或医疗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医务处医疗办或主任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
由科室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由医务处牵头成立院内治疗小组或请院外专家会诊。尽可能减轻由此给病人造成的损害,注意做好病人家属安抚和沟通工作;及时审查有关病历资料,注意搜集有关临床医学证据;病历复印和封存按本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科内难以处理的医疗争议,按争议的类别不同,分别报医务处、护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处、医疗总值班或医患沟通办,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三、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1项,并明确了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生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2项。;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全文是什么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平时生活中建议多了解一些医疗广告法类的相关管理和规定。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或者咨询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