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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告上诉状怎么写 交通事故纠纷上诉状

发布时间:2022年7月3日 Tags: 交通事故被告上诉状怎么写,交通事故纠纷上诉状  来源: 平邑县律师     http://www.pyxlaw.com/

  王希玉律师,平邑县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王希玉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交通事故被告上诉状怎么写

  现代社会,道路交通发达,同时车祸发生也更加频繁。当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经常是会发生争吵,而这解决不了什么问题,这样会越搞越大,关于一些赔偿的项目,有的也会不满意,也有的是不服全是自己的,所以这个上诉状就要写了,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被告上诉状怎么写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被告上诉状怎么写


  上诉人、一审判决对赔偿的承担比例认定错误。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承担80%的赔偿比例偏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但不是民事的划分标准。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都存在过错,并且都为机动车辆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上诉人虽负该事故的主要。但是,综合事故情况,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80%的赔偿比例过高,上诉人认为根据客观事实情况,应承担60%赔偿。


  、一审法院认定的医疗费6043.51元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判决显示公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上诉人虽然提供了6张医疗票据,但其中3张只是复印件,无法客观公正的证明医疗费用的事实情况。在质证阶段,未提供原件核对其真实性,上诉人当庭不予认可。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又未提供其他证据来相互印证该事实。因此,原审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所认定的事实并非案件客观事实真相,属于错误判决。


  、一审判决中关于误工费6833元的判决错误。


  1、误工时间计算错误。根据人身损害标准的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在原审判决中,原告实际住院时间天数为22天,法院在对方没有提供医院证明的情况下,;酌情误工时间为100天;于法无据,属滥用自由裁量权,且显失公平公正。上诉人不知道一审法官是如何;酌情的;对此,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按照被上诉人实际误工时间进行改判。误工费以实际减少的损失为依据,在没有医院其他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法院不能凭空主观意断多认定出78天的误工天数,对于被上诉人后期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待事实情况确定后可以另行起诉,但法院的判决中不能包含受害人后期未确定的损失。


  2、根据人身损害标准的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尽管被上诉人提供了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但这只能够证明被上诉人的实际工资收入。并且在现实生活中,找个单位开个证明是很容易操作的事,其事实的真实性很难让人完全相信。依照相关规定,被上诉人在一审开庭过程中,应提供其最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税后工资卡等来证明其固定收入状况,最为重要的是要提供被上诉人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等相关证据材料。但在一审开庭过程中,被上诉人未提供上述证据材料,所提供的工资收入并不当然证明其实际工资减少的事实。因此,一审法院认定的误工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结果难以让人信服。


  、一审判决中伙食补助费过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郑州市实践操作情况,伙食补助费应按每天15元的标准计算,一审法院的判决的费用过高,存在明显不合理。


  、一审判决中关于营养费1000元的认定过高,且有错误。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被上诉人住院时间22天较确定,尽管出院时医嘱需加强营养,但并未给明确的意见。;酌定按100天时间计算;,时间过长,费用过高,并且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显示公平,其中有些费用不排除属于后期未发生的不确定的后续费用,需要被上诉人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不在一审法庭审理的范围内。


  、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不合理,且无法律依据。根据最高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解释,因侵权致人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在本案当中,被上诉人的伤情未构成任何的伤残,也没有达


  到法定的严重后果。依照病情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不应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要求。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在判决本案的过程中,对于赔偿比例的确定;及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项目及数额的计算出现明显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显失公正,故上诉人不服,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纠正。


  此致


  cccccccc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代理律师:xx




  二、交通事故认定构成要件有哪些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章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条件。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三、交通事故上诉程序


  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2、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3、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被告上诉状怎么写的相关法律知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及时的进行认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服认定的可以上诉,这个上诉状的格式和内容以及现实事由在文章中已经指出。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纠纷上诉状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在各地区都是时有发生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到现场调查,最后根据实际的情况对交通事故中的双方应该负的裁决。如果有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话,是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通事故纠纷上诉状怎么写的呢针对这个问题下面由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


  被上诉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


  被上诉人: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支公司,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该公司经理。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二〇一二年x月x日 [2019]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19]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2、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3、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1、原审法院对被上诉人xxx误工事实认定及证据的采纳错误。


  被上诉人xxx为女性已年逾 岁,并且已经身患xxx病和xxx等多种疾病,在原审时也未能提出具有劳动能力和相应收入的有效证明,因此原审法院采信被上诉人xxx关于误工情况的证据是错误的。


  2、原审法院对被上诉人xxx因交通事故受到的医疗费损失认定错误。


  被上诉人xxx本身已经身患xxx病和xx等多种疾病,其住院治疗用药只是部分用于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且被上诉人xxx仅提供医疗费收据而未提供结算发票和全部用药清单等,因此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xxx因交通事故受到的医疗费损失达xxxxxx元并判决上诉人承担xxxxxx元是错误的。


  3、原审法院对被上诉人xxx后续治疗费认定错误。


  据悉,被上诉人xxx因自身原因已经去世,根本不会发生x年后更换假肢等后续治疗费用的情况,因此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承担后续治疗费xxxxx元是错误的。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存在错误。


  原审法院根据被上诉人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提供的《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的第三条第项单方免除条款,认定该保险人在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而该单方免除条款是加重被保险人而排除被保险人主要权利、免除保险人的格式条款,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上诉人注意该条款,更没有向上诉人给予说明,直到本案一审开庭审理时,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当庭陈述条款时上诉人才注意到该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然而无证据表明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对于《保险条款》第三条第项免责条款以合理的方式提请上诉人注意。且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亦未就该条款向上诉人明确说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


  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加重对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且其中《保险条款》第三条第项条款,属免除其条款,并且有加重上诉人、排除了上诉人的主要权利。据此,《保险条款》第三条第项违反了《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依法认定该条款无效。由于上诉人已按所承保的险种缴纳了保险费,履行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上诉人履行了承保义务,其亦应享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获得赔偿的权利。总之,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对交通事故应按约定承担赔偿。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进而导致赔偿的分配承担错误、判决结果严重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撤销原审裁判后改判,改判为被上诉人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给予被上诉人xxx合理的赔偿。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签名:


  2019年x月x日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有哪些


  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步骤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根据以上内容得知,交通事故纠纷上诉状如何写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还给大家拓展关于交通事故的分类有哪些和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步骤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有了初步的了解。如还有其它需要咨询,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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