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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立案条件有哪些?交通事故人员伤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9日 Tags: 交通事故的立案条件有哪些,交通事故人员伤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 平邑县律师     http://www.pyxlaw.com/

  王希玉律师,平邑县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二、交通事故立案时间限制时间是多久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时间,因此交通事故的立案时间也是一年,但是要注意是从现场勘查开始起算的。

三、交通事故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通常要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依此递增提交。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司保险单。

受害人死亡的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书、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以上证据材料复印件三个被告交四份。依此递增提交。申请缓交诉讼费的要提交当地乡镇民政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及申请书。

3、如被告为企业时,原告要上网打印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信息单、组织机构代码证。

4、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6、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目录一式三份。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要走诉讼的程序那么是可以由受害方来进行申请的,但前提也要符合立案的条件,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这样法院才会依法的进行受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方面的收集证据,从而保障自己的胜诉权利。

交通事故人员伤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员伤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2、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的情况,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认定并进行赔偿处理的。我国法律上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情况下所需要赔偿的项目进行了明确,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来进行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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